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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加强内部质量管控措施的通知

川人社职鉴〔2021〕5号

省职鉴中心各部门:

为更好贯彻落实分管厅领导有关内部质量管控的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拟定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及《2021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中心新的部门职责职能划分,经认真研究,制订中心内部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质量内部管控措施,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做到“未病先治”。逐步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推动全省技能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评价过程管理

进一步加强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过程管理,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智慧监管手段,逐步实现“互联网+监管”监管模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监管智能化、规范化,强化对技能人才评价的过程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提升质量管理质效,确保评价质量。

(一)题库管理环节

1、职业体系建设部进一步完善命题制卷规章制度、保密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命题制卷人员、分工及职责。

2、职业体系建设部规范设置命题制卷工作区域。按照保密管理要求,设置日常办公、试题抽取、试卷印制及封装、试卷保管等区域,各区相对独立,避免人为干扰,影响保密制度的执行。

3、配备试卷保密设施设备。设置保密室,配备试卷存放用保险柜及试卷运输用密码箱,确保试卷存放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及考务鉴定部共同配合完成。

4、加强过程留痕管理。从试题命制、审核、评估、入库、抽题、组卷、印制、封装、发放各个环节,落实人员、责任,做好试卷交接记录。质量监督管理部跟踪介入抽查关键节点是否合规,并做好记录。

(二)资格审查环节

1、实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我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公开报考资格审核条件、审核工作流程、承诺内容、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后果,并向社会公告。

2、实行考生资格考前初审及考后核查制。评价机构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可允许考生参加考核评价;组织管理机构应加强事后监管,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资格进行抽查,对存疑人员可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考生个人、评价机构、管理机构责任。

3、优化完善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系统。开发考生个人直接报名模块,实现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功能;建立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实现与社保、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建共享;增设申报限制条件、报名提示等功能。

4、报名资料实行电子化管理。对考生报名资料及评价机构审核材料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评价机构通过网络上传报名资料,管理机构按照电子资料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存档管理,实现资料可查找,工作可追溯。

(三)考务实施环节

1、设置考试场地。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考核场地标准化建设要求选择评价考核场地。一般选择长期组织考试且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设施设备齐全且符合相关职业(工种)及等级考核要求的职业院校,承担技能人才评价考核任务。

2、制定考核工作计划、发布评价公告。评价机构及组织管理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评价考核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告。评价考核机构应向社会公开本机构考核职业(工种)名称、级别、适用范围,各职业(工种)的考试标准、考核规范及考核方式、使用的教材,报名时间、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认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3、做好考前准备。规范设置考场,召开考务工作会,明确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工作职责及纪律,检查场地、设备设施、原材料准备情况,做好应急预案,保证评价考核顺利进行。

4、履行工作职责。在评价考核过程中,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有序组织考生参加考核,防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及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加快考试监控系统建设步伐。加大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远程监控。

(四)阅卷评分环节

1、完善阅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阅卷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落实阅卷人员责任。制定每批次阅卷工作方案,包括试卷职业、级别、数量、时间、阅卷人员资格、核分统分人员等内容。

2、选择阅卷人员。阅卷人员应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水平。熟悉鉴定工作,认真理解和掌握本次评价的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

3、统一阅卷评分流程。研究评分标准、参考答案、检测方法,制定阅卷工作程序和办法。

4、加快智能化考试进度。逐步实现考试阅卷机读卡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方式,提高阅卷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5、规范鉴定档案管理。及时整理评价工作环节痕迹资料并按批次归档。纸质资料保存3年,电子档案保存5年。

(五)监督检查环节

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评价机构执行相关政策、评价结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规范评价机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考核评价过程进行督导。采取“互联网+监管”模式,即线上互联网监管及线下现场质量督导的方式,对评价过程进行督导。评价机构须派遣内部督导员对每次考核评价全过程实施现场督导,管理机构可根据情况,派遣外部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

3、加大违规事件调查处理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同行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劳动监察、纪检部门、质量督导人员可共同参与对违规案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4、建立信用等级评估机制。按照国家、省探索建立评价机构信用评估机制的要求,建立信用评估机制。设立信用评估等级、评估内容、评估办法、评估流程。实行评估结果动态管理,对违规违纪的评价机构,一经查实,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出取消评估等级、移出评价机构备案管理目录、进入黑名单的处理。

5、加大对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力度,针对不同群体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培训、经验交流分享、观摩学习等方式,提高各类人员专业素养、质量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

(六)竞赛运营管理环节

1、配合厅职建处完成裁判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工作,制定《竞赛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切实防范违规违纪行为。

2、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过渡期,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清单有关规定,做好国家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清单管理后的衔接工作,为大赛获奖选手妥善解决换发证书问题。加强监管,实事求是地为大赛获奖选手办理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严格遵照大赛规范标准,加强申诉程序管理,申诉事项层层上报,保障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

4、掌握竞赛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拨付进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竞赛经费使用和拨付的监管力度,防范违规违纪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应支尽支,确保年度竞赛经费按预算进度支出。

二、明确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

(一)成立技能人员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组

省职鉴中心成立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组。尹晓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全面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质量监督管理部牵头,具体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工作任务;综合管理部、考务鉴定部、等级认定管理部、职业体系建设部、竞赛运营管理部、技能人才服务部、行业和地区服务部等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完成质量内部控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任务责任部门

命题制卷内控管理工作由职业体系建设部管理负责;资格审查、考务组织实施、阅卷评分等内部控制工作由考务鉴定部负责;质量督查内部控制工作由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各部门查找本部门负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监管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推进计划及时间。

(三)工作进度安排

至2021年5月底,逐步建立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运行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

1、工作推进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一是省职鉴中心下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促使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增强质量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化质量管理水平,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二是增加考生上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证明事项承诺书》、《技能人才评价申请表》模块;三是下发《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料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职鉴中心、省直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报名单位,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职责,负责考生的申报资料的收集归档(申报花名册、个人申报表及个人承诺书),档案资料按年度、鉴定批次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做到职责明确。四是各市(州)职鉴中心、各鉴定站(所)对自身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2、工作完成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评价机构向职鉴中心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各市(州)职鉴中心向省职鉴中心上报本市(州)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

3、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省职鉴中心汇总各市(州)、评价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分析报告,向全省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质量监督管理的认识。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能人才开发的“指挥棒”,只有抓好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做好风险防控,才能为提高我省技能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促进就业,为四川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我省人力资源开发最终走向国际化,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服好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评价机构要切实履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监管、服务的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参与技能人员评价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质量管理工作机构,配备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经费,梳理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点,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评价质量。

(三)加强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各地各评价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为技能劳动者、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做好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工作。坚持廉洁自律,增强底线意识,坚守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

(四)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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